欧博官网福建省“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全省“双随机、一公
省“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欧博官网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协作工作机制办公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有关部署要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推动高质量发展,我办制定了《2025年全省“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福建省“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代章)
2025年5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5年福建省“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工作要点
2025年全省“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工作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有关部署要求,持续深化拓展“三争”行动,紧扣确定检查对象精准公平、检查方式联合智慧、检查质量文明有效、检查结果运用完整闭环等“四个环节”,强化“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抽查和“综合查一次”统筹协同联动,不断扩大联合监管覆盖面,切实减轻经营主体和基层负担,推动检查监管更加精准有效、公平公正、文明有序,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高质量发展。
一、着眼于公平精准规范,推进差异化分类监管
(一)科学制定实施年度抽查计划。坚持问题导向,根据联合抽查清单,制定印发《2025年度全省“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抽查工作计划》(见附件),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向社会公示。各牵头部门要主动协调抓好计划实施,各相关配合部门要密切协作共同落实。对已列入抽查工作计划和本部门单独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清单事项涉及的监管领域,原则上不再单独部署专项检查和“全覆盖”巡查。
(二)建立完善经营主体信用风险分级分类制度。深化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积极推行个体工商户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市场监管部门建立健全通用型信用风险分类指标体系和标准,将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分别划分为信用风险低(A类)、信用风险较低(B类)、信用风险较高(C类)、信用风险高(D类),并根据检查监管情况动态调整。各成员单位根据行业特点和监管实际,建立健全本专业领域监管对象信用风险分级分类。
(三)全面推进差异化精准监管。各成员单位依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结果,实施差异化精准监管,原则上对A类企业“无事不扰”;对B类企业,依法适当低于常规比例和频次开展抽查,先开展书式检查等非现场监管,未发现问题的可不开展现场检查;对C类企业,实行更严监管,适当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对D类企业,实行最严监管,有针对性地大幅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尚未建立分级分类制度的,可先适用市场监管部门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信用风险分级分类,实施差异化监管。
(四)合理确定抽查检查频次。对一般领域(即非涉及健康安全的重点领域)的信用风险一般企业(B类),一年检查不得超过1次;信用风险较高(C类)企业,一年不得超过2次;信用风险高企业(D类)根据监管工作实际需要确定。对重点领域企业,一年检查不得超过法定检查次数上限,国家有关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对同一经营主体的体系检查、飞行检查、专项检查、重点时段检查等非随机检查,均应计入检查频次;对重点领域未完成检查频次的经营主体,开展许可现场审核、案件查办、抽检监测、投诉举报、舆情处置及其他有因检查等现场检查时,原则上应同时开展监督检查,并计入检查频次。各级各部门的监督检查、随机抽查均计入检查频次。
(五)健全完善“一单两库”。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情况,及时梳理检查事项,不断调整充实和完善《福建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深化“两库”建设,加快推进标签化管理,健全本单位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构建从监管事项到监管对象的有效映射与精确索引;对本单位执法检查人员的业务专长、执法资质、回避范围等进行精准标注。
二、着眼于联合智慧,优化监管方式
(六)强化协同联动检查。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对涉及检查事项多、频次高的行业领域,坚持以跨部门联合抽查为原则、部门单独检查为例外,健全完善由行业主管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参与的长效监管机制,全面推进“综合查一次”在跨部门联合抽查中的应用。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拓展跨部门联合监管的领域和方式,主动协调、积极参与各项联合检查任务,实现“内部综合+外部联合”双随机监管。
(七)强化“数智”抽查检查。加强大数据分析应用,聚焦重点监管行业领域和企业。拓展全省“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监管平台功能,多个部门对同一经营主体进行多项检查且检查内容可合并完成的,支持智能合并实施;除法定要求外,抽取名单时对一定时期内已被检查的,进行事先屏蔽剔除或智能提醒,防止多头重复检查。推进全省“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监管平台与“闽执法”平台互联互通,实现检查结果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
(八)深化抽查监管改革创新。鼓励探索应用书式检查、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预警防控等非现场监管方式,推进在线指挥调度、风险提示预警、线索分发处理的集成式管理,推行多级联动、跨区域联合抽查、“一业一查”等监管新模式。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向移动端延伸,开发具备任务接收、现场采集、结果录入、信息查询、风险预警等功能的移动监管APP,实现“指尖管”“掌上查”。
三、着眼于文明有序,提高检查质量
(九)依法规范实施抽查。进一步运用省地方标准《政府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规范》,紧扣检查前、中、后等重点环节,健全检查程序,优化检查流程,规范检查执法用语,依法规范开展抽查检查,保障公开公平公正监管。
(十)推行服务型监管执法。健全执法检查“两张清单”制度,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应处罚的,既按规定开行政处罚单,又针对问题开整改辅导单,服务引导企业尽快整改合规经营。用好包容审慎执法“四张清单”(不予处罚、减轻处罚、从轻处罚、免予行政强制清单),让监管执法既有“力度”,更有“温度”。
(十一)推进检查员队伍建设。合理细分设置检查领域和行业,建立涵盖监管执法人员和技术核查、审查人员的复合型检查员队伍。鼓励检查员“一专多能”,对具备多种业务检查能力、工作业绩突显的检查员,在职务职级、评优评先等方面予以倾斜。
(十二)持续提升基层执法能力。制作检查执法短视频、监管执法指引等“实战指南”,配好配齐执法检查装备,加强基层检查人员思想政治和业务技能培训,切实提升监督检查效能。
四、着眼于闭环管理,强化结果运用
(十三)推进检查信息归集公示共享应用。推动省、市、县三级检查结果互认共享。落实“公示即监管”要求,推动涉企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及时归集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福建),做到检查监管信息应归集尽归集、应公示尽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促进监管公开透明。依据检查结果信息,动态调整信用风险分类,探索经营主体综合性信用评价,为新一轮抽查检查提供指引。
(十四)强化抽查检查与执法办案无缝衔接。按照“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抽查中发现各类问题后续监管衔接。发现案件线索及时移送至本部门执法办案机构,做到抽查任务单号、检查对象名称与相关行政处罚决定精准关联,实现监督检查与执法办案双向联动,有效形成监管闭环。
(十五)推进失信惩戒与信用修复“双同步”。建立行政处罚(含信息公示)通知书和信用修复提示单“两书同达”制度,推动失信惩戒和信用修复同步实施。推进信用修复部门协同办、“网上办”,依法支持失信企业高效快捷重塑信用。
(十六)加强检查督查评估反馈。加强评价督导检查,组织对本单位、本系统检查情况进行再检查,督促基层提升检查质量。科学评价相关检查工作的合规性、完整性、精准性,重点核查相关抽查工作是否发现问题、是否存在问题未发现情况,坚决防止任性检查、多头重复检查、运动式检查、形式主义检查等问题。
五、强化组织领导,落实监管责任
(十七)加强组织协调。健全完善跨部门联合监管工作机制,适时召开联席会议或联络员会议,加强部门协作配合,强化推进全年工作落实。全省各地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对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内部职责分工,健全工作制度机制,加强工作保障,推动监管责任落实到位。
(十八)抓好信息宣传。加强调研指导和督促检查,及时交流通报情况,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推动工作全面深入开展。省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各设区市(含平潭)工作机制办公室要及时报送重要工作信息动态,并于2025年7月5日、12月15日前,分别向我办报送2025年上半年工作小结,全年工作总结和2026年工作打算(包括抽查计划),总结材料应包括工作成效、典型经验做法、特色亮点和案例等内容。
(十九)严肃工作纪律。在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中,要严格执行规范涉企行政检查“五个严禁”“八个不得”等规定和各项纪律要求,坚决防范检查监管中的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对发现执法检查人员涉嫌违纪或职务违法、职务犯罪等问题线索,及时依规依纪移送有关部门严肃处理。
附件:2025年福建省“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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