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博娱乐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北京市贯彻

京政发[1990]16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欧博娱乐市政府各委、办、局,各总公司:

  现将《北京市贯彻<国务院关于当前产业政策要点的决定>的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认真贯彻落实。

  为加强对实施当前产业政策工作的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市产业政策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另发),负责产业政策实施中的组织协调和指导监督工作。各区、县,各有关委、办、局(总公司)也要指定一个部门或设专人,具体负责组织产业政策的实施。

                                  1990年3月15日    

北京市贯彻《国务院关于当前产业政策要点的决定》的实施办法

  建国40年来,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本市国民经济全面、持续发展。农业连续12年丰收,工业稳步增长,其它行业也都有很大发展。但是,当前在产业结构上存在一些严重问题,主要是:农业生产后劲不足;加工产业生产能力超过能源、水资源、原材料的供给能力和城市基础设施的承受能力;一般加工业增长过快,能源,供水、原材料产业受资金、自然条件和首都社会条件的制约发展缓慢;高能耗、低附加值产品比重较大,低能耗、高附加值产品比重较小;人民生活必需品生产基础脆弱;出口产品档次低,创汇能力差;企业组织结构分散,经济规模不尽合理,专业化水平低,地区内部协作配套出现弱化倾向。这些问题不及时解决,势必会影响我市经济的持续稳定协调发展和改革的深入进行。

  根据《国务院关于当前产业政策要点的决定》(国发[1989]29号),我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调整产业结构的基本方向和任务是:突出抓好粮食、副食品和人民生活必需的工业品生产;加快能源工业和供水,燃气、通信、交通等基础设施的发展,大力发展电子、汽车两个支柱产业,改造提高冶金、化工、建材基础产业和机械装备产业;严格控制一般加工业和耗能高、用水多、占地多、污染大的工业发展。

  一、实施当前产业政策的原则

  (一)贯彻治理整顿和深化改革的方针,以产业政策为导向,加强宏观调控,抓住经济调整这个关键,协调各方,从总体上不断优化我市的产业结构,增加有效供给,缓解消费结构与产业结构的矛盾。

  (二)坚持限劣扶优的原则,压缩控制与扶植发展相结合。农业要重点抓好粮食和农副产品生产及相应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工业要保市场短线产品,保扩大出口创汇产品,保后劲项目,压长线产品,压超前消费品,压重复建设项目,降低能耗,降低物耗,降低水耗,降低污染,提高产品水平,提高经济效益,在此前提下,保持适度的增长速度。城市基础设施以供水、供气、供电、供热及环保设施建设为重点,同时大力改善邮政通信和交通运输设施。

  (三)长远与近期相结合,以近期为主,并紧密结合经济发展变化和国家产业政策的调整作相应调整。

  (四)坚持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凡产业政策规定该限制和停产的,要限制住,停下来,该发展的要发展起来。当前重点首先放在限制、停止生产的产品上。要处理好实行经济承包责任制与实施产业政策的关系,顾全大局,不能强调本单位特殊而继续生产国家禁止生产的产品,或擅自上马限制生产产品项目。各区、县、局(总公司)及其下属单位不再层层制定实施办法。

  (五)产业政策的实施,要运用经济的、行政的,法律的和纪律的手段,同时加强思想政治工作。计划、规划、财政、金融、税务、物价、外贸,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要协同动作,各项调节手段和措施要相互配套,服从治理整顿和产业政策的要求。

  (六)中央直属在京企业,凡资金、物资、能源、水、运输、市场等需要我市综合平衡的,必须执行本实施办法,并将有关资料报市政府有关部门。

  二、产业发展序列

  (一)生产领域

  重点支持生产的产业和产品是:

  1、农业,主要是粮食、蔬菜等种植业,奶牛,生猪、禽蛋、水产等养殖业,速生丰产林和农用工业。

  2、人民生活必需品及日用品工业,主要是食品、日用小商品,纺织品。

  3、基础设施和基础工业,主要是城市供水、供气、供电、供热,邮电通信业中的市话、长话及用户电报,交通运输业中的煤炭、农用物资及外贸重点产品的运输和旅客运输,能源工业中的电、煤炭,计划内冶金、化工、建材等原材料工业。

  4、机械、电子工业,主要是国家定点内的电子产品、汽车(包括改装车,下同)、大型机电成套设备、机电仪一体化产品、高附加值出口创汇产品。

  5、高技术产业,主要是光纤通信技术。

  6、经济效益好的出口创汇产品,特别是加工制成品。

  严格限制生产的产业和产品(出口产品除外)是:

  1、高能耗、高物耗、高水耗的加工工业。

  2、国家定点外汽车、摩托车及性能低下的普通机电产品。

  3、超前消费的高能耗产品。

  4、用国内紧缺原材料生产的高消费产品。

  5、生产方式落后,严重浪费资源和污染环境的产品。

  6、低质白酒、低质饮料、普通人造革、普通人造毛皮等。

  停止生产的产品是:

  原机械部(委)公布的10批437项淘汰产品,纺织部公布淘汰的纺织机械,建设部等6个部门公布的建筑机械第一批淘汰产品,损害消费者利益的伪劣产品等。对无证开采的有色金属矿、化学矿、煤矿等坚决予以取缔。

  (二)基本建设领域

  重点支持基本建设的产业和产品是:

  1、基础产业:主要是:(1)农业中的商品粮、蔬菜、禽畜基地及配套设施建设;林业中的速生丰产林;水利业中的河道治理、城市防汛;农用工业中的化肥。(2)邮电通信业中繁忙的长途通信、邮政、电信枢纽,交通运输业中的重要客运枢纽设施和地铁。(3)能源工业中的煤炭、电力。(4)原材料工业中国家定点的冶金。

  2、装备产业:主要是大型发电设备和相应的输变电设备、集成电路、通信设备。

  3、出口创汇效益好的产品,特别是加工制成品。

  4、社会公共设施中的生产和群众生活必需的供排水、供气,集中供热,治理污染、公共交通。

  5、节水工程。

  停止或严格限制基本建设的产业和产品是:

  1、凡限制和停止生产的产品的建设项目,一律停止建设。

  2、原材料供应不足,加工能力又有富余的产品。主要是:(1)轻工、纺织业中的毛纺、棉纺、涤纶长丝、丙纶,化纤地毯、缫丝、丝绸、一般塑料加工、电风扇、机械表、电冰箱、洗衣机。(2)化学工业中的斜交轮胎、通用化学试剂。(3)有色金属工业中的铜,铝加工(列入国家计划的除外)和钨、锡、锑冶炼。(4)建材工业中的大理石、花岗岩板材、塑料门窗、铝合金门窗。(5)机械电子工业中国家定点以外的汽车、摩托车、彩色电视机。

  3、不符合经济规模要求,经济效益差,污染严重的小钢铁、小有色金属、小铁合金、小炼油、小化工、小建材、小造纸、小棉纺、小毛纺等。

  《国务院关于清理固定资产投资在建项目、压缩投资规模、调整投资结构的通知》(国发[1988]64号)中规定停建的其他项目。

  (三)技术改造领域

  重点支持技术改造的产业和产品是:

  1、农业、养殖业、林业中的适用科学技术和有利于良种培育、新技术推广的项目。

  2、轻纺工业中有利于开发新产品,提高产品质量和档次,适应国内外市场需要的项目。

  3、机械、电子工业中有利于提高基础机械、基础工艺、基础零部件、元器件、重大成套设备的技术水平、扩大出口以及消化吸收引进技术并实现国产化的项目。

  4、能源、邮电通信、交通运输、原材料项目。

  5、节约能源、水资源和综合利用能源、原材料的项目。

  6、经济效益好的出口创汇项目。

  上述领域产业发展序列的详细目录见附件。

  (四)对外贸易领域

  出口方面:要采取积极方针发展对外贸易,千方百计增加出口创汇。要大力调整出口商品结构,根据国际市场需求情况,逐步提高深加工产品、机电仪产品的出口比重。努力提高出口商品质量,提高出口商品档次,改善出口商品包装,在降低成本、提高创汇率上下功夫。棉纱、坯布要严格按计划出口,增加印染布和服装的出口,机电产品要在消化吸收已引进技术基础上,努力增加出口。外商投资企业要把注意力集中在产品出口创汇上。要尽可能利用已有的设备和劳动力,根据国际市场的需要,积极开展来料加工、来样加工、来件组装、补偿贸易和以进养出等业务。

  进口方面:要优先保证粮食、化肥、农药、鱼粉等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物资进口;合理安排钢材、木材、化工原料等物资中的短线或紧缺品种、市场必保轻纺产品的部分原辅材料、已引进设备必需的零、配件进口;适当安排先进技术、关键设备、关键零部件进口,控制一般机电、仪器进口;严格限制烟、酒、化妆品以及冰箱、洗衣机、彩电、录像机、组合音响等耐用消费品进口;严格禁止小汽车整车和摩托车(苏联、东欧已订协议的除外)、易拉罐、空调器的进口。

  三、保障政策和组织实施

  (一)关于限制和禁止方面的政策和措施

  1、凡属限制和禁止生产产品的新上项目,不论规模大小、所有制性质,各区县局(总公司)及下属单位均不准审批立项,计划、财政、金融部门不准安排资金,擅自开工的要立即停下来,未经批准投产的,能源供应部门不供电、不供煤、不供热,供水部门不供水,物资部门不供应物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取缔。正在生产禁止生产产品的企业必须立即停产、转产,对拒不停产的企业,财政部门和银行抽回资金,供电部门停止供电,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责令其办理注销登记,拒不注销的予以处罚。正在生产限制生产产品的企业,不得以任何理由扩大生产规模,擅自扩大的,财政部门和银行抽回流动资金,并相应降低该企业信用等级。

  2、对电镀、铸造、锻造、热处理等能耗高、物耗大、污染严重的企业,市调整工业办公室要在半年之内完成重新考核定点、核发生产许可证的工作。凡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要在一年之内关、停、并、转。对超过期限继续生产的,供电部门加倍核收电费,环保部门加倍收取排污费,银行停止贷款并罚息。

  3、凡是申请从事开采业、电子、汽车行业的私营企业,都要由区县计委根据产业政策和社会的实际需求进行审批。经批准同意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再发给营业执照。

  (二)有关支持、扶持方面的政策和措施

  1、开辟多种渠道,增加农业投入。在不打乱原有支援农业的各项资金渠道,不减少原有资金数额的基础上,按照《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农业发展基金增加农业资金投入的通知》(京政发[1989]40号)的规定,建立和使用好农业发展基金。市预算内用于农业的资金要逐年增加。金融部门在资金和外汇方面要优先安排。各区县财力要更多地用于农业建设。乡级财力主要用于农业生产建设。逐步提高乡镇企业税后留利中用于支农、补农资金的比例。要健全农村劳动积累制度,积极引导农民增加对农业生产的投入。

  2、在工业生产领域要继续执行《北京市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当前产业政策要点的决定>,调整工业产品结构,增加有效供给的通知》(京政发[1989]49号),对26种人民生活必需品、计划内支农产品中的农膜、化肥、农药以及能源等生产所需的原料、能源、资金、运输等给予保证。对l00种市场小商品、l00种重要短线产品以及重点出口创汇产品(产品目录随年度进行相应调整)和15个拳头产品生产所需的原料、能源、流动资金、运输等给予优先支持。对符合产业政策的重点企业在资金、物资、能源、运输方面给予扶植(重点企业名单另行公布)。

  3、对供水、供气、供电、供热、交通运输等城市基础设施的日常运营,在周转资金、能源、物资等方面要充分保证。

  4、金融部门要继续执行市计划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关于1989年北京市调整信贷结构意见的通知》(<89>京计财字第217号、<89>京银发字第108号)。在治理整顿期间,此通知中关于调整信贷结构的有关规定基本不变,并要认真落实。

  5、按照我市产业发展序列要求,市计委对市掌握的地方留成外汇、部门和企业留成外汇,每年制订一次进口用汇计划,各单位必须严格按计划落实。市计委会同市经贸委,根据产业政策制订利用国外贷款和直接吸收外资的计划及序列表,正确引导外资流向。

  6、为了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3年内,市里将集中地方分成能交基金、城建税、四源费、电力建设基金、大市政费等,按照有关政策规定统筹使用,有计划、有重点地安排一些建设项目。突出解决供水、供气、供电、供热、市内电话、地铁、城市道路、公共交通、城市污水、垃圾处理等方面的问题。

  7、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领域,要集中资金和物资安排好农产品和人民生活必需工业品、电子、汽车等加工业项目和冶金、化工、建材等原材料工业的改造项目,适当安排机械制造业中的电站成套设备、数控机床、胶印机等项目。市里每年安排一定数额的经营性投资支持重点建设项目。在技术改造领域要重点安排好已引进技术、设备的国产化,市里每年安排一定数额的国产化资金。对于生产上述产品的乡镇企业的技术改造要统筹考虑。

  8、乡镇企业要进一步贯彻“调整、整顿、改造、提高”的方针,按照治理整顿要求和国家产业政策,抓调整,上水平,求效益。在抓好为大工业配套,发展农副产品加工和出口创汇产品的同时,充分发挥优势,发展种植业、养殖业的工厂化生产项目,以及投资省、效益好的科技成果商品化项目和为农业发展提供各种服务的项目。对于原材料无保证、能耗高、水耗高、污染严重、效益差的企业要彻底整顿,一年内未明显好转的要关、停、并、转。乡镇企业的发展要按照县域规划合理布局,相对集中。对符合产业政策、布局合理的乡镇企业要在资金、税收、物资、运输、能源等方面给予支持。鼓励科技、管理人员向乡镇企业流动,在户口、工资、住房、子女入学等方面给予适当照顾。

  9、各企业及其主管部门要根据国家有关企业组织结构政策和重点产品经济规模标准,搞好企业组织结构的调整。凡适合大批量生产、效益显著的产品都要按照规模经济和专业化协作的原则进行生产和建设,避免低水平重复和轻重工业重心都向高档耐用消费品和制成品偏移的趋同化倾向。要按照产业政策,加强横向联合,发展企业集团,推动生产要素从限制发展产业向重点支持产业转移,逐步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妥善处理好调整下来的企业和项目,充分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人力、财力、物力。

  10、财政、银行、税务、物价、物资等综合经济管理部门,要根据中央主管部门制定的产业政策实施办法,结合本市情况,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作用,协同动作,保证产业政策的实施。

  11、建立健全产业政策信息反馈系统,加强监督检查。由市统计局和市经济信息中心牵头建立实施产业政策信息反馈系统。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本实施办法是根据《国务院关于当前产业要点的决定》中规定的第一,二产业以及交通、通信、基础设施等生产服务部门制定的。第三产业其他部门的产业政策实施办法将根据国务院发布相应产业政策后另行制定。

  本实施办法由市计委组织实施并负责解释。

  附件:当前北京市产业发展序列目录

  附件

当前北京市产业发展序列目录

  生产

  一、重点支持生产的产业、产品

  (一)农、林、牧、渔业及农用工业

  粮、蔬菜、奶、肉、蛋、禽、鱼

  优质干鲜果品

  种苗、速生丰产林、防护林、优质药材

  △水源涵养林

  水产养殖(利用现有水面和列入国家计划的)

  化肥,定点之内的农药和畜用药品,农膜,适用的农业机具及零配件

  △有机肥料

  配合及混合饲料,饲料添加剂

  (二)轻工业

  粮食加工业

  植物油加工业

  纸及纸板

  合成洗涤剂及原料

  日用小商品,小五金

  节能新型电光源及灯具

  日用搪瓷制品

  名优家用电冰箱及压缩机

  国家名优白酒、名优啤酒,名优及高档卷烟

  婴幼儿食品

  △调味品、豆制品、乳制品、肉制品、方便食品

  名优钢琴

  △工艺品

  (三)纺织业

  纱,布

  棉纺织品(小棉纺除外)

  混纺毛织品和纯化纤仿毛产品

  丝织品,针织复制品

  苎、亚(胡)麻制品

  织物印染后整理产品

  锦纶、腈氯纶、涤纶、维纶

  新型特种化学纤维

  特种工业用纺织品

  适销对路的服装及相应的辅料

  (四)交通运输、邮电通信业等基础设施

  煤炭、农用及外贸等重点物资运输、旅客运输、市话、长话及用户电报

  △供水、供电、供热、供气

  (五)煤炭工业

  煤炭开采(无证开采的除外)

  煤炭洗选

  △蜂窝煤及其它型煤(煤球除外)

  低热值燃料综合开发利用

  (六)电力工业

  水电、火电(含热电)、其它电业(燃油发电和大电网内的蒸汽式小机组发电除外)、输变电

  (七)黑色冶金工业

  铁矿石(无证开采的除外)

  生铁、钢、薄板、硅钢片、带钢、中厚板、无缝管

  (八)有色金属工业

  金、银(无证开采的除外)

  铜、铝的板、带、箔、管、棒材

  稀土冶炼及应用产品

  (九)化学、石化工业

  化学矿(无证开采的除外)

  碱、酸等基本化工原料、有机化工原料及中间体

  石油一、二次加工品

  乙烯,塑料,合成树脂,合成橡胶,合成纤维单体,精细化工产品

  出口橡胶制品,子午线轮胎

  (十)机械工业

  大型发电设备及相应的输变电设备

  模具制造(精冲、精锻、注塑模)

  数控、高精、重型金属切削机床

  高效、多工位锻压设备

  大型、精密轴承

  液压件及液力件、气动元件、密封件

  工业自动化、电工、光学、导航、质量检验监控、计量仪器仪表

  矿山、石油、煤炭、化工、石化、医药、冶金、港口、码头、电工、电子、水泥、新型纺织成套设备

  国家定点的铸造、锻造、热处理、电镀产品

  环境保护机械

  国家定点的汽车及总成、零部件

  铁路机、货车

  (十一)电子工业

  按经济规模专业化生产的电子元器件、集成电路

  国家定点的显像管及玻壳

  电子计算机及外部设备

  光电器件、敏感元件及传感器

  电子专用材料

  国家定点的大型程控和用户程控交换机

  国家定点的移动通信,微波通信、光纤通信、卫星通信系统设备

  △广播电视发射和接收设备

  名优彩色电视机

  △国家定点的专业及家用录像机,摄像机

  (十二)建筑材料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

  新型墙体材料和保温防水材料

  425号及以上高标号水泥和特种水泥

  优质平板玻璃及玻璃深加工制品

  碳素制品,耐火原料矿产品及新型耐火材料

  出口非金属矿物及制品

  替代进口的建筑卫生陶瓷

  (十三)医药工业

  高效和紧缺化学原料药及医药专用中间体

  生物化学药品

  放射性药品

  抗肿瘤药品、计划生育药品

  中药饮片、中成药名优产品

  (十四)森林工业

  木材综合利用

  (十五)新兴产业

  信息通信技术

    同位素辐射技术及激光技术

  (十六)经济效益好的出口创汇产品,特别是加工制成品

  

  国家批准的军工产品

  二、严格限制生产的产品(出口产品除外)

  (一)轻工业

  低质白酒、低质啤酒

  易拉罐及易拉罐饮料

  纸基复合软包装制品及饮料

  软塑料一次性包装饮料

  聚酯容器

  印铁制罐

  △纸浆

  塑料编织袋(化肥包装用除外)

  普通人造革

  黑白胶卷、黑白相纸(感光材料国产化的除外)

  非名牌自行车

  非名牌家用缝纫机

  普通机械表

  低档电子表

  风琴,电子琴

  空调器,电饭锅,电烤箱,微波炉,电磁灶,冷热风机,电取暖器,电热水器、吸尘器,电风扇

  △煤气热水器

  化纤地毯

  烟花、爆竹

  (二)煤炭工业

  土法炼焦

  (三)电力工业

  汽、柴油发电,小凝汽式火电

  (四)黑色冶金工业

  铁合金

  土法烧结铁矿

  (五)有色金属工业

  土法冶炼

  (六)化学、石化工业

  土法加工的农药、油漆、普通过磷酸钙,一般通用试剂、橡胶、硫磺

  硫酸法钛白粉

  电石

  橡胶制品中一般性的管、带、板及生活杂件等

  土法炼油

  (七)机械工业

  国家定点外的汽车、摩托车

  普通低效机床

  普通低效锻压设备

  低档轴承

  国家定点外的电梯、电线,电缆

  5万千瓦及以下火电机组

  (八)电子工业

  国家定点外的程控交换机

  低质收音机、收录机

  电子计算器(指进口元件组装产品)

  (九)纺织业

  坯绸,纯毛纺织品,低档无纺布

  小毛纺,小棉纺

  普通人造毛皮

  有梭窄幅织机

  (十)建筑材料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铝门窗及铝、铜建筑装修品

  塑料门窗、壁纸、地板

  5万吨以下的水泥

  六机窑及以下的平板玻璃

  三、停止生产的产品

  原机械部(委)公布的l0批437项淘汰产品

  纺织部公布的淘汰纺织机械

  建设部等6个部门公布的建筑机械第一批淘汰产品

  国家定点外卷烟

  小型氰化法提炼的产品

  土(蛋)窑生产的水泥

  铜制日用品和家具(特种工艺品和少数民族特需用品除外)

  无证开采的黑色及有色金属矿、化学矿、煤矿等

  △国家定点外的铸造、锻造、热处理、电镀产品

  基本建设

  一、重点支持基本建设的产业、产品

  (一)农、林、牧、渔、水利业及农用工业

  商品粮基地建设,中低产田改造及为农业生产服务体系的建设

  宜农荒地的开发(造成水土流失及影响河湖防洪的除外)

  河道的治理和城市防汛,水资源开发工程及节水工程,水土保持及农田水利工程

  △小流域综合治理

  △生态农业工程

  优质农副产品(畜产品、蔬菜)基地建设,淡水鱼基地建设

  速生丰产林、防护林工程

  △水源涵养林建设

  (二)交通运输、邮电通信业

  以煤炭为主的能源、外贸等重要物资的运输通道

  客货运量分流的运输通道

  重要客运枢纽设施

  长途通信、邮政、电信枢纽及一级干线

  (三)煤炭工业

  煤炭开采(无证开采的除外),煤炭洗选,低热值燃料综合开发利用

  (四)电力工业

  火电(含热电)、水电(含蓄能电站)及输变电建设(燃油发电除外)

  (五)黑色冶金工业

  铁矿石(无证开采的除外)

  冷轧薄板、热轧薄板(二辊热叠轧板机除外)、冷轧硅钢片、带材、中厚板

  直径76毫米以上的无缝钢管

  (六)有色金属工业

  大中型金矿山原料(无证开采的除外)

  (七)化学、石化工业

  大中型化学矿(无证开采的除外)

  重要的精细化工产品

  子午线轮胎

  (八)建筑材料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新型墙体材料和保温防水材料

  年产30万吨以上的水泥

  装卸、储运散装水泥的设施

  △粗砂开发

  (九)机械工业

  大中型发电设备及输变电设备

  国家定点的小轿车及重点零部件

  (十)电子工业

  国家定点的彩色显像管、玻壳及配套元器件

  国家定点的集成电路

  国家定点的电子计算机及外部设备

  国家定点的数字程控交换机

  国家定点的光纤通信设备及关键配套件

  国家定点的电子专用设备

  国家定点的录像机机芯、磁鼓等关键配套件

  (十一)轻工业

  合成洗涤剂原料

  (十二)公用事业

  市内公共交通业(含地铁)

  城市供、排水

  △城市集中供热

  污染治理

  (十三)仓储业

  国家批准的军工建设项目

  二、停止或严格限制基本建设的产业、产品

  (一)农业

  占用耕地的果林和水产养殖(含饮用水源地内网箱养鱼业)

  (二)轻工业

  一般塑料制品

  易拉罐及易拉罐饮料

  纸基复合软包装制品及饮料

  软塑料一次性包装饮料

  聚酯容器

  印铁制罐

  塑料编织袋

  保温瓶

  铁皮玩具

  钢琴、风琴、电子琴

  皮革,普通人造革,化纤地毯

  卷烟,啤酒、一般白酒

  年产300吨以下的饮料,年产1000吨以下的罐头,日处理500吨以下的制糖,味精(薯类为原料及综合利用项目除外)

  △纸浆

  家用电冰箱、冰柜,洗衣机,电风扇,电热水器,空调器及压缩机,冷热风机,电烤箱,微波炉,电饭锅,电磁灶

  △煤气热水器

  缝纫机,自行车,机械表,机械打字机

  国家定点外的电冰箱压缩机

  黑白,彩色胶卷、相纸(感光材料国产化的除外)

  (三)纺织业

  毛纺织,棉纺织,丝绸,缫丝,普通人造毛皮

  丙纶、涤纶长丝,无纺布

  无治理污染措施的印染

  (四)化学、石化工业

  250万吨以下的炼油厂

  10万吨以下的乙烯生产装置

  电石厂、小炼油厂、小化工厂、1.5万吨以下的小氮肥厂

  橡胶制品中一般性的管、带、板及生活杂件等,斜交轮胎

  电解法双氧水和3500吨及以下葸醌法双氧水

  硫酸法钛白粉

  无水氟化氢

  炭黑

  土法硫磺

  通用化学试剂

  一般涂料、胶片涂布

  PS板,一般离子交换树脂、不饱和聚酯树脂r>5000吨及以下油漆,染料

  烧碱,纯碱,硫黄,盐酸,硝酸,黄磷

  小农药(指投资1000万元以下,未经化工部和市化学工业总公司批准的)

  (五)有色金属工业

  无证开采的有色金属及黄金、稀土矿

  黄金的小型土法选矿和小型氰化法提炼

  铜加工和铝加工(列入国家计划的除外)

  铜冶炼和铜电解,钨、锡、锑冶炼

  电解铝,年产2万吨及以下的铅、锌冶炼

  稀土分离(国家计划的除外)

  (六)黑色冶金工业

  无证开采的黑色金属矿

  无钢坯来源的各类小轧钢厂

  设备落后的二辊热叠轧板机,普钢初轧机

  100立方米及以下的高炉炼铁

  铁合金

  10吨及以下转炉的10吨及以下电炉炼钢(铸钢用除外)

  (七)建筑材料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425号以下水泥(特种水泥除外)

  岩棉生产线

  塑料壁纸、地板、门窗

  铝合金门窗

  △实心粘土砖

  花岗岩、大理石加工产品

  年产1800吨及以下玻璃纤维

  平板玻璃,日产200吨以下的浮法玻璃

  △一般耐火砖

  稻草板

  小胶合板

  (八)机械工业

  国家定点外的汽车、摩托车及其零部件

  复印机,普通金属切削机床,大中型拖拉机,压路机,工业锅炉,普通轴承,一般电线电缆,900×900毫米以下球磨机

  中小功率电动机,蒸汽机

  带宽1米及以下皮带输送机

  国家定点外的照相机,电影机械,1米/秒及以下的普通电梯,400×250毫米及以下破碎机

  一般电力变压器

  原机械委公布的《机械工业第一、二批建议控制发展的产品目录》中限制布新点的产品

  (九)电子工业

  电视机,收录机,收音机,组合音响

  国家定点外的录像机、磁记录产品

  国家定点外的黑白、彩色显像管(含显示管)及玻壳

  国家定点外的微波通信系统设备、程控交换机、光通信系统设备、电子计算机

  国家定点外的集成电路

  (十)煤炭工业

  无证建设的煤窑

  年产20万吨以下的机焦

  土法炼焦

  (十一)电力工业

  柴油机组发电

  单机5万千瓦及以下火电机组

  (十二)医药工业

  医药制剂(达到GMP标准的除外)

国发[1988]64号文件规定停建的楼堂馆所及其他项目

  技术改造

  一、重点支持技术改造的产业、产品

  (一)农、林、牧、渔业及农用工业

  良种培育,新技术推广项目,新产品开发、储藏、保鲜、加工和提高产品质量的项目

  化肥,农药,畜用药品,适用的农业机具及零配件,配合及混合饲料,饲料添加剂

  △有机肥料

  (二)机械工业

  模具制造(上水平)

  数控、高精、重型金属切削机床

  高效多工位锻压设备

  大型、精密轴承

  液压件及液力件、气动元件

  国家定点的铸造、锻造、热处理、电镀工艺

  工业自动化、电工、光学、导航、量具业的仪器仪表

  大中型发电、输变电设备

  矿山、石油、煤炭、化工、石化、冶金、造纸、医药、电工、建材、新型纺织成套设备

  铁路机、货车

  国家定点的汽车及总成、零部件

  (三)电子工业

  属经济规模、专业化、国产化、上水平的电子元器件、集成电路

  电子专用材料,电子测量仪器

  光电器件、敏感元件、传感器

  工业生产过程自动化电子系统和设备

  电力电子系统设备及关键配套件

  国家定点的电视机、显像管及玻壳(国产化)

  国家定点的计算机

  电子医疗设备

  国家定点的卫星通信、移动通信、微波通信、光通信系统设备

  导航设备

  (四)航空航天工业

  应用卫星及必需的应用设施

  (五)轻工业

  机制纸及纸板

  合成洗涤剂及原料

  节能新型电光源及灯具

  国家名优白酒

  名优及高档卷烟

  △调味品

  名优钢琴

  皮革及皮革制品

  出口产品

  (六)纺织业

  棉纺织(小棉纺除外)

  毛纺织(小毛纺除外),麻纺织

  针织复制品

  印染及印染后整理织物

  服装

  改性、异型化学纤维

  (七)交通运输、邮电通信业

  输送能力严重不足的铁路控制区间、车站

  提高公路等级,打通断头路

  △城市道路网的改造、公共交通站点改造、地铁改造

  机场设施

  邮电通信设备的改善

  (八)煤炭工业

  煤炭开采

  煤炭洗选

  △型煤加工(煤球除外)及销售网点改造

  (九)电力工业

  水电、火电(含热电)、电网

  (十)黑色冶金工业

  铁矿石

  冶炼、轧钢

  (十一)有色金属工业

  大中型铜、铝的板、带、箔、管、棒材

  硬质合金

  (十二)化学、石化工业

  大中型原油加工

  基本化工原料,有机化工原料及中间体

  乙烯及其后加工产品

  精细化工产品

  合成材料

  橡胶加工产品

  (十三)医药工业

  高效和紧缺化学原料及医药专用中间体

  新型制药品及辅料,包装容器材料

  生物化学药品

  预防性生物制品

  中药饮片,中成药名优产品

  (十四)建筑材料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大于六机窑的引上平板玻璃以及日熔化量300吨以上的浮法玻璃

  年产20万吨及以上的水泥及水泥普通立窑改机械化立窑

  年产18万件及以上的卫生陶瓷

  实心粘土砖改造为利废、空心制品

  非金属矿物及制品

  碳素制品,耐火原料矿及耐火材料

  (十五)森林工业

  木材综合利用

  (十六)节约能源、原材料、保护环境的技术改造项目,特别是实现热电联产的低效工业锅炉改造

  △水资源技术改造项目

  (十七)经济效益好的出口创汇项目

  国家批准的军工技术改造项目

  二、严格限制技术改造的产品

  上述严格限制和停止生产的产品

  国家各部门明令淘汰的产品

  注:(1)在本目录中,没有列出国发[1989]29号文件附件《当前的产业发展序列目录》中我市目前确实没有的产品,但是凡属国家限制、禁止生产的产品,我市今后一律禁止搞。

  (2)△者为国务院产业政策中未列,我市增加的内容。

2025-01-26 05:02 点击量:1